您现在的位置是:卮当blog > 网站建设

包裝效仿“极致日记”,广州市一家护肤品公司被罚

卮当blog2025-12-08 17:58:28【网站建设】4人已围观

简介近日,据行政部门处罚决定书表明,广州在水一方护肤品比较有限公司涉嫌知识产权侵权的违纪行为,被广州白云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12万余元。被告方:广州在水一方护肤品比较有限公司法律主体证件名字:企业营业

  近日,据行政部门处罚决定书表明,包裝广州在水一方护肤品比较有限公司涉嫌知识产权侵权的效仿违纪行为,被广州白云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12万余元。广州

  被告方:广州在水一方护肤品比较有限公司

  法律主体证件名字:企业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MD897G

  居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北环路50号1栋501-265

  2021年7月5日,市家司被我区依据检举发觉广州在水一方护肤品比较有限公司因涉嫌知识产权侵权的护肤违纪行为,遂依规立案查处。极致日记项的包裝要求,对被告方授权委托生产制造的效仿因涉嫌知识产权侵权违纪行为的Esanmi气体雾感个人名片口红执行扣留)。

  经查明:被告方于2021年6月1日起授权委托汕头市绅逸生物科技公司比较有限公司生产制造Esanmi气体雾感个人名片口红,广州根据互联网平台开展市场销售。市家司被至让我局破获时止,护肤被告方授权委托汕头市绅逸生物科技公司比较有限公司生产制造Esanmi气体雾感个人名片口红9639盒,极致日记市场销售39盒,包裝销售总额度1304.2元,效仿市场销售平均值为33.44元/盒,库存量9600盒,库存金额为321024元,违反规定经营额为322328.2元。

  广州市逸仙移动电商比较有限公司是我国著名大中型的生产化妆品市场销售公司,关键生产制造极致日记PERFECT DIARY等中国一线时尚潮流护肤品品牌商品,极致日记PERFECT DIARY商标logo于2015年11月21日批准申请注册,经普遍的推广和维持的营销推广,在国内范畴内拥有较高名气。2021年2月,极致日记PERFECT DIARY商标logo列入广东关键商标保护名单,而且喜获2018美妆护肤V赏“十大国货彩妆知名品牌”头衔等一系列荣誉奖。广州市逸仙移动电商比较有限公司设计方案并生产制造的极致日记晨雾个人名片口红于2021年3月4日申请办理塑料包装瓶的外观设计专利,于2021年7月20日得到外观设计专利资格证书。

  2021年3月,极致日记晨雾个人名片口红商品发售,凭着自身新奇与众不同的设计装修及其不断普遍的宣传推广,并依靠极致日记知名品牌的影响力等,该商品快速成为了我国中国热卖唇膏商品,为有关群众所熟识。从发售起迄今,极致日记晨雾个人名片口红根据签订赵露思为品牌代言,并在抖音等处对它进行了加大宣传力度,推销产品花费超出100万余元,在抖音app手机软件中公布广告推广极致日记晨雾个人名片口红的关注点赞总数超出十万,曝光量超过上百万。

  被告方授权委托生产制造的Esanmi气体雾感个人名片口红的样子、图案设计、颜色以及排列与组合与广州市逸仙移动电商比较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极致日记晨雾个人名片口红包裝、装修相相近。被告方在淘宝店铺宣传策划Esanmi气体雾感个人名片口红的网页页面上选用“极致日记个人名片口红柔雾亚光金丝绒信用卡唇膏真品最新款唇彩长久最显白”、“PERFECT DIARY/极致日记”等字眼,其商品图片、海报图片与广州市逸仙移动电商比较有限公司宣传策划极致日记晨雾个人名片口红相类似,足够造成顾客错认与广州市逸仙移动电商比较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极致日记晨雾个人名片口红存有特殊联络。综上所述,我区评定被告方的方式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项所说的知识产权侵权个人行为。

  上述事实,关键有下列直接证据证实:

  1.被告方证件影印件,证实被告方的主体信息;

  2.现场检查询问笔录,直接证据拷贝获取单,证实被告方存有知识产权侵权个人行为;

  3.广州市逸仙移动电商比较有限公司给予的《公证书》粤广油城第12391号,证实极致日记知名品牌多次喜获荣誉奖;

  4.广州市逸仙移动电商比较有限公司给予的合同书等原材料,证实极致日记晨雾个人名片口红是一款有影响力的产品。

  5.讯问笔录,证实被告方授权委托生产制造Esanmi气体雾感个人名片口红的总数、市场销售总数和价钱;

  6.当场获取被告方网店商品的宣传海报,证实被告方存有知识产权侵权个人行为。

  7.被告方给予的销售单据、表明等,证实Esanmi气体雾感个人名片口红的生产制造、市场销售状况。

  我区于2021年10月25日向被告方送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依规告之被告方我区拟做出行政处分的客观事实、原因、根据和內容,并告之被告方依照法律规定拥有明确提出阐述、申诉书建议或规定听证会的支配权,被告方规定听证会。我区于2021年11月25日举办听证会程序。

  经核查,听证会组织觉得:被告方因涉嫌知识产权侵权一案行为主体恰当、证据确凿、直接证据充足、随意行政处罚程序适度、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精确、程序流程合理合法,保持惩罚提议。被告方紧密配合调研,积极给予直接证据原材料,没有直接证据说明被告方的违纪行为导致了严重威胁不良影响,合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项“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可以依规从轻处理或是缓解行政处罚法:紧密配合市场监督单位调研,属实交待违反规定客观事实并积极给予直接证据原材料的……”的要求,依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对被告方按从轻处理剧情开展惩罚。

  被告方以上个人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项“经营人不可以执行以下搞混个人行为,让人误以为是别人产品或是与别人存有特殊联络:私自采用与别人有一定影响的产品名称、包裝、装修等同样或相似的标志”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经营人违背婚姻法第六条要求执行搞混方式的,由监督管理单位勒令暂停违纪行为,收走违反规定产品。违反规定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以违反规定经营额五倍下列的处罚;沒有违反规定经营额或是违反规定经营额不够五万元的,可以处以二十五万余元以内的处罚。

很赞哦!(16)